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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與土地法規(含都市更新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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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106年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6年新進工員甄試試題-土地法規概要#6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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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已刪除】106年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6年新進工員甄試試題-土地法規概要#62690 |
科目:
民法與土地法規(含都市更新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已刪除】106年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6年新進工員甄試試題-土地法規概要#62690
年份:
106年
科目:
民法與土地法規(含都市更新法規)
【已刪除】51.租用基地建築房屋,出租人與承租人未辦理地上權登記者,有關基地租用契約之效力,下列何者正確?
(A)契約效力不受影響
(B)視為不定期限租賃契約
(C)於契約訂立後兩個月溯及失效
(D)於契約訂立後兩個月成立法定地上權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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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Shilo Wu
B1 ·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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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土地法102條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應由出...
(共 6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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