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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與土地法規(含都市更新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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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刪除】106年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6年新進工員甄試試題-土地法規概要#6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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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已刪除】106年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6年新進工員甄試試題-土地法規概要#62690 |
科目:
民法與土地法規(含都市更新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已刪除】106年 -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6年新進工員甄試試題-土地法規概要#62690
年份:
106年
科目:
民法與土地法規(含都市更新法規)
【已刪除】63.依國土計畫法規定,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劃定為國土復育促進地區,進行復育工作,下列何者非屬之?
(A)生態環境已嚴重破壞退化地區
(B)農耕有生態環境劣化或安全之虞地區
(C)嚴重山崩、地滑地區
(D)土石流高潛勢地區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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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Shilo Wu
B1 · 2021/10/24
推薦的詳解#5173257
未解鎖
國土計畫法35條下列地區得由目的事業主管...
(共 13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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