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愛我紐 國二上 (2017/04/02)
因為公共工程委員會調解只要廠商申訴即可辦理,即一方為之不用合意。
第 1 條
有關現在或將來之爭議,當事人得訂立仲裁協議,約定由仲裁人一人或單數之數人成立仲裁庭仲裁之。
前項爭議,以依法得和解者為限。
仲裁協議,應以書面為之。
當事人間之文書、證券、信函、電傳、電報或其他類似方式之通訊,足認有仲裁合意者,視為仲裁協議成立。
下列何種解決紛爭之法律途徑,原則上須經雙方當事人合意後始得為之? (A) 公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