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契約為須具備一定方式才能夠成立的契約。
ex終身定期金契約、期限逾1年之不動產租賃契約。
買賣契約之性質:有償契約、雙務契約、諾成契約(不要物契約)、不要式契約
雙務契約:買受人支付價金,出賣人移轉財產權
諾成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
不要式契約:意思表示合致即可
補充:「要式契約」是指除了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仍須依一定方式始能成立或生效的契約
舉例:如果去菜市場買菜,老闆出的價錢你也同意,就構成買賣契約。倘若還需要一定方式才能成立,不就太麻煩了 XD
下列何者並非民法中買賣契約之性質? (A) 有償契約 (B) 雙務契約 (C)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