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時,其職務當然停止? (A)基隆市市長(B)..-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6F 温季庭 高三下 (2016/06/07)
公務員懲戒法定義之公務員=公務員服務法§24 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服務人員,均適用。 (A) 同最佳解,地方制度法§78排除當然停止之規定(為新懲戒法§4之規定) (BD)依銓敘部90年6月22日90法一字第2037733號書函: 地方制度法第33條至第54條有關地方立法機關之相關規定觀之,直轄市議會議員、議長、副議長;縣(市)議會議員、議長、副議長;鄉(鎮、市)民代表、主席、副主席等,均為地方民意代表,其產生之方式、職權與公務員迥然不同,尚非公務員服務法所稱之文武職公務員。 另地方制度法第84條前段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故依明示其一,排除其他之法理,各縣(市)議會議員等地方民意代表,均非公務員服務法適用之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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