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Marcus Sun
違反婚約之損賠以有無過失來判斷,此處之過失不等於侵權行為之過失,並非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無認識過失,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之有認識過失,而係對於造成婚姻無效或被撤銷之結果有責任而言。
下列何者屬於民法上的侵權行為?(A)毀壞他人之物(B)無故解除婚約(C)欠錢不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