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61.省名稱變更由內政部報行政院核定2.村里名稱變更要由鄉鎮市公所報請鄉鎮市民代表會通過後,報縣政府核定3.縣轄市名稱變更要由縣轄市公所報縣轄市民代表會通過後,報縣政府核定4.直轄市或市之區名稱,由市政府報市議會通過後即可參考法條網址: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40003
下列何者變更名稱時,不必經由地方議會(代表會)審議? (A)村(里) (B)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