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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何者非屬強制辯護之案件?
(A)內亂罪案件
(B)普通詐欺罪案件
(C)妨害國交罪案件
(D)被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陳述之案件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Ellen Chen 大二下 (2013/02/06)
第 31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 或律師為被告辯護: 一、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 二、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 三、被告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 四、被告具原住民身分,經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者。 五、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而聲請指定者。 六、其他審判案件,審判長認有必要者。 前項案件選任辯護人於審判期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庭者,審判長得指定公 設辯護人或律師。 被告有數人者,得指定一人辯護。但各被告之利害相.....看完整詳解
8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1/12/19)

刑事訴訟法  第 3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

第174條(放火失火燒燬非現住建築物及交通工具罪)
﹝1﹞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

(C)妨害國交罪案件,且於審判過程中,並未選任律師 二、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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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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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Maggie Li_168 大一下 (2023/02/15)
法規名稱:刑事訴訟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11 月 30 日
第 3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
一、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
二、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
三、被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
四、被告具原住民身分,經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者。
五、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而聲請指定者。
六、其他審判案件,審判長認有必要者。

下列何者非屬強制辯護之案件? (A)內亂罪案件(B)普通詐欺罪案件 (C)妨害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