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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何者,屬於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
(A)慰撫金
(B)婚前財產於婚後所取得之孳息
(C)因繼承所得之財產
(D)婚姻關係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而改用前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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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Chia Hui Huan 研一下 (2011/12/04)
婚後的勞力所得扣掉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及慰撫金   取回婚前,婚後平均   B.婚前財產.....看完整詳解
3F
Mei-Ying Wu 小二下 (2012/11/24)
民法
1030-1 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 ,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1017 條   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 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 為夫妻共有。 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 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財產
4F
小李子 高一上 (2014/03/16)

第1030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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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下列何者,屬於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 (A)慰撫金 (B)婚前財產於婚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