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淺見
其實創造性教學裡面有一個"分合法",就是利用"類推"和比喻的方式來分析題目,應該是因為B選項這個較類似邏輯思考,故選B較恰當。
屬性列舉法:克勞福(Crawford)於1931年所創,認為每一件事都從另一件事產生,又分特性列舉法、缺點列舉法、希望列舉法、強迫聯想活動。(摘自陳嘉陽,《教育概論》中冊399-400頁)
下列哪一組教學方法全部屬於批判與邏輯思考訓練的範疇? (A) 屬性列舉法 、強迫..-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