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身分法第9條第1項
原住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一、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者。二、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者。三、年滿二十歲,自願拋棄原住民身分者。
下列情形,何者不屬於「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之事由? (A)原住民女子的非婚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