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具體輕過失乃是指欠缺一般人之注意義務
(B)契約以自始主觀不能之給付為標的者,其契約無效
(C)同時履行抗辯為永久之抗辯
(D)事變責任分為通常事變責任與不可抗力責任


答案:D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Fifi Wilson 國一下 (2013/01/08)
同時履行抗辯為一時抗辯.....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高三下 (2016/11/15)

各位,(B)是錯在

 1. 客觀不能:任何人均無能提出系爭給付。
                                                                               
  2. 主觀不能:債務人無能提出系爭給付,但卻有其他人可以提出。

所以契約是效力未定,非無效。

6F
fireman11919 高二下 (2022/10/08)
(網友提供)

民法過失

抽象輕過失:

指欠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亦即欠缺依交易上一般觀念認為有相當知識經驗及誠意之人應有的注意。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這裡的注意義務程度,就是抽象輕過失的善良管理人程度。在契約責任中,有償契約的債務人,通常應負的也是抽象輕過失的注意程度。 具體輕過失: 欠缺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 一般而言,無償契約的債務人,通常應負的是具體輕過失的注意義務。因為既然是無償,要負的注意程度,也就相對的減輕。ex.民法第535條「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應依委任人之指示,並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
查看完整內容
7F
K 小二上 (2024/04/16)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具體輕過失乃是指欠缺一般人之注意義務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 ▪️抽象輕過失:指欠缺「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亦即欠缺依交易上一般觀念認為有相當知識經驗及誠意之人應有的注意。
▪️具體輕過失:欠缺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
▪️重大過失:顯然欠缺一般人應有的注意。 -  (B)契約以自始主觀客觀不能之給付為標的者,其契約無效 民法 第 246 條 (契約標的給付不能之效力)
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者,其契約為無效。但其不能情形可以除去,而當事人訂約時並預期於不能之情形除去後為給付者,其契約仍為有效。
?原則上自始客觀不能為無效,除非雙方當事人已明白訂約時之不能,嗣後可除去者為例外...
查看完整內容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具體輕過失乃是指欠缺一般人之注意義務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