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登記事項中之身分登記(9種)只有認領登記無終止認領登記。另民法1070條規定,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但有事實(ex.意思表示錯誤或被詐欺脅迫)足認其非生父者,不再此限。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認領,應為認領登記;終止認領,應為終止認領登記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