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是幾位學校常見的教育行政人員,請從中選出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的當然委員:【..-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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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Saljen應屆雙榜_感謝 高二下 (2022/03/05)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民國 102 年 12 月 04 日 第 4 條
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校長兼任之,其餘
委員,由校長就處室(科)主任代表(甲乙己)、普通班教師代表(戊)、特殊教育教師代(丁)
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家長代表、教師會代表(丙)及家長會代表等遴聘
之。委員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
前項委員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委員於任期中因故出缺無法執行職務或有不適當之行為者,由校長依前二
項規定遴聘適當人員補足其任期。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校長指派具特殊教育專長之主管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