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司法院院字第1700號解釋 文:刑法第二十條所謂瘖啞人,自係指出生及自幼瘖啞者言,瘖而不啞,或啞而不瘖,均不適用本條。
依據這個司法實務見解,刑法上之瘖啞人限於出生或自幼既聾且啞之人。
並非一定要減刑
第19條 第一項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下列有關刑法責任能力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