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拘提與管收之敘述,何者正確? (A)拘提與管收之聲請,應向行政執行處所..-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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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 Ouyang 國三下 (2012/03/19)
(A) 行政執行法17Ⅷ拘提、管收之聲請,應向行政執行處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之 (B) 拘提乃指強制義務人到場應訊之處分,係藉由義務人身體之限制,以促其履行義務 (C) 行政執行法24: 關於義務人拘提管收及應負義務之規定,於下列各款之人亦適用之: 一、義務人為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者,其法定代理人。 二、商號之經理人或清算人;合夥之執行業務合夥人。 三、非法人團體之代表人或管理人。 四、公司或其他法人之負責人。 五、義務人死亡者,其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 →義務人為法人者,得以管收其負責人之方式實現其金錢給付義務 (D)1行政執行法17Ⅲ: 義務人經行政執行處依第一項規定命其提供相當擔保,限期履行,屆期不履行亦未提供相當擔保.....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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