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從事相同或相似業務的個人或單位,劃歸在同一個組織或單位之下。換言之,工作性質相似者均置於同一部門,由該部門全權負責該項功能之執行。這是這是最普遍的分部化方式。例如:教育部按功能分部化原則,設置社教司、高教司、中教司...等。
補充:
古立克的觀點(4P)
1.目的(=功能、業務職掌)
→最普遍的分類,EX:人事、總務、會計
2.過程(=程序)
→為了經濟、技術的考量,EX:製造業
3.服務對象(=人)
→EX:百貨公司(男/女/小孩)、原民/退撫
4.地點(=地區)
+明茲伯格
5.知識和技能(EX:醫院)+6.時間(EX:大學日夜間部)
下列有關組織分部化的敘述,何者正確? (A)汽車公司的製造部門,係按地區進行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