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侵權行為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動物加損害於他人時,由其所有人而非..-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JC Hsieh 高一下 (2011/10/30)
A)民法第190條 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動物係由第三人或他動物之挑動,致加損害於他人者,其占有人對於該第三人或該他動物之占有人,有求償權。(B)民法 第191條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或損害非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前項損害之發生,如別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損害之所有人,對於該應負.....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2F
|
3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