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公職◆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關於訴訟參加之敘述,何者正確?
(A)已參加訴訟之參加人,得輔助一造當事人對於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
(B)參加人是否就兩造之訴訟具有利害關係,法院應依職權審查
(C)獨立參加人之行為與所輔助之當事人之行為相牴觸者,不生效力
(D)他造當事人得主張本訴訟裁判之效力及於參加人


答案:A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龜龜 高一上 (2012/07/25)
A的答案請參照民訴58條之3(法有明文)第 58 條 就兩造之訴訟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為輔助一造起見,於該訴訟繫 屬中,得為參加。 參加,得與上訴、抗告或其他訴訟行為,合併為之。 就兩造之確定判決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於前訴訟程序中.....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嗡阿喇巴札那諦(Lin) 大一下 (2017/07/30)

跟你講的完全不一樣,建議找本書來翻喔,參加人的用意是為了判決後訴訟標的影響到的利害關係人讓他們提早近來參加訴訟達到訴訟經濟目的。

7F
高文君 研二下 (2018/04/06)

D  參加效力及於參加人與被參加人間,不及. 於參加人他造當事人

8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7/24)
(A)已參加訴訟之參加人,得輔助一造當事人對於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O)
(B)參加人是否就兩造之訴訟具有利害關係,法院應依職權審查(X;法院不應依職權審查,此乃責問事項)
(C)獨立參加人之行為與所輔助之當事人之行為相牴觸者,不生效力(X;共同訴訟輔助參加人可以為與被參加人訴訟行為相牴觸之行為。共同訴訟輔助參加:不具當事人適格,但為判決效力所及之第三人,輔助一造當事人,較一般從參加人有較多權限)(D)他造當事人得主張本訴訟裁判之效力及於參加人(X;參加人所參與本訴訟之確定判決,在效力之主觀範圍,參加效力僅及於參加人與被參加人間,不及於參加人與他造當事人間。)
民事訴訟法 第 58 條 (訴訟參加之要件)
就兩造之訴訟有法律上利害關...
查看完整內容

下列關於訴訟參加之敘述,何者正確? (A)已參加訴訟之參加人,得輔助一造當事人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