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述有關就業保險法「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定,何者錯誤? (A)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阿摩線上測驗
6F 17z 大四下 (2020/10/30)
法條有C、D選項,怎麼算錯? 又沒修法! 那個規則(勞動保1字第1070140346號)也不代表C、D選項就是錯啊? 答案應改回(B) 就業保險法第 19-2 條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 |
7F 17z 大四下 (2020/10/30)
終於找到癥結點了,勞動保1字第1070140346號 之所以可以同時申請不同雙胞胎子女之育嬰留停,是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2條但書之「正當理由」。題目問就業保險法所以C、D選項沒錯! 舉例而言,育有「龍鳳胎」子女之父母均為被保險人,同時於107年9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辦理育嬰留職停薪1年。前半年期間,父親可先以兒子的名義請領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母親以女兒的名義請領6個月津貼;後半年期間,父親以女兒的名義請領6個月津貼,母親以兒子的名義請領6個月,父母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各別請領12個月津貼。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co_message_detail.php?kid=7428 參考資料 勞動保1字第1070140346號 函釋解析篇 https://...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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