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其法律效果為何?
(A)受領人免負返還責任
(B)受領人之返還責任減半
(C)受領人須全額返還其所受之利益
(D)受領人除全額返還其所受之利益外,同時尚須附加利息一併償還,如有損害並須賠償


答案:A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Mango 高三上 (2013/06/13)
不知(善意)→免還惡意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Sunny Boo 國三上 (2013/05/28)

(A)"不知"  182

(D)""    182

4F
yoyo 高二下 (2017/06/01)

第 182 條

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

受領人於受領時,知無法律上之原因或其後知之者,應將受領時所得之利益,或知無法律上之原因時所現存之利益,附加利息,一併償還;如有損害,並應賠償。

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其法律效果為何?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