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先生在民權主義提出「甲、革命民權;乙、權能區分;丙、均權制度」的理論與主張,..-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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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 Tzu Tsa 高三下 (2010/05/23)
革命人權的意義:「民國之民權,唯民國之國民乃能享之;必不輕授此權於反對民國之人,使得藉以破壞民國。」由此可見革命人權實具有兩方面的意義:甲.就消極方面的意義而言,乃在避免反對民國之人,破壞民國。乙.就積極方面的意義而言,是為了保障真正民權的實現。 均權制度→就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權限的劃分以事權事務之性質為對象, 使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得到合理.....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7F 陳佩彣 大一下 (2017/09/04)
6.大同參加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後,在公家機關任職。請問:參加公務人員考試是《憲法》保障人民的那一項基本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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