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第9條:
主管機關得衡酌國家利益,依不同國家或地區擬訂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每
年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之配額,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但有未成年子
女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結婚滿四年,其配偶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不受配額限制。
原則: 有配額限制。
例外:未成年子女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結婚滿四年,其配偶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主管機關得衡酌下列何種因素,擬訂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每年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之配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