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何種情形,外國人申請居留,主管機關得設定配額?(A)外國人來臺就學(B)外國..-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2F
|
3F
|
4F 你在努力,我在耍廢。 大一下 (2021/10/16)
本法 110.01.27 修正第 9~11、23、25 條條文,施行日期,定自中華 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25條 8.主管機關得衡酌國家利益,依不同國家或地區擬訂外國人每年申請在我國居留或永久居留之配額,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但因投資、受聘僱工作、就學或為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之配偶及未滿十八歲子女而依親居留者,不在此限。 9.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申請永久居留者,應於居留及居住期間屆滿後二年內申請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2 年 01 月 01 日 連結舊法規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