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何者為告訴乃論之罪? (A)毀謗罪(B)毀損未遂罪(C)重婚罪(D)賭博罪-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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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littleya0616 大一下 (2016/07/25)
告訴乃論之意謂指:非經告訴人(通常是犯罪被害人或具有告訴權之人)合法提出告訴,檢察官不得提起公訴,法官不能判罪。法律上均以「本章或ㄨㄨ罪,須告訴乃論」明定之的稱為「告訴乃論罪」,例如通姦,相姦、傷害、過失傷害、誹謗、公然侮辱、毀損等罪。 毀損罪---刑法354---未處罰毀損未遂 重婚罪---刑法234 -----依刑法245條 未規定為告訴乃論 屬非告訴乃論 賭博罪---刑法266 -----未規定為告訴乃論 屬非告訴乃論 錯了...一直以為重婚是告乃罪 還有一直以為是誹謗罪 原來毀謗罪也行 整理一下 記一下 部分資料轉載自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