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民教育法」之規定,國民中小學之訓育實施方法,以何人為訓育之主體?(A) 導..-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8F Keibler Wu 高三上 (2012/09/08)
1F是舊的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現在是第13條 校長及全體教師均負學生事務及其輔導責任。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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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Rou-Yu Chen 高三下 (2014/09/23)
民國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訓育實施,依左列各款辦理。 一、照教育部所定之訓育綱要及民族精神教育、生活教育實施方案切 實執行。 二、校長及全體教職員均負訓育責任,並以導師為訓育之主體,加強 導師責任制度。>>>>所以主體是導師,但是校長和全體教職都有訓育責任 三、訂定每週中心德目,透過教學與活動予以施教。 四、與家庭密切聯繫,注意學生品德及生活輔導,並加強親職教育。 五、省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訂定學生獎懲辦法切實實施。 阿摩線上測驗: http://yamol.tw/reponse.php?id=14645068&dostatus=&noslave=1&exp=78#i_120336#ixzz3E8jtQ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