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規劃,以不超過四十八班為原則。學校規模過大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增
設學校,重劃學區。
依「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設置以不超過幾班為原則?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