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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規定,教職員已達六十五歲,服務學校仍需其任職,而自願繼續服務者,得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延長之,至多幾年?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答案:D
難度: 困難
1F
LIU 大三上 (2017/10/04)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第4條

教職員任職五年以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即退休:

一、年滿六十五歲者。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職務者。

教職員已達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服務學校仍需其任職,而自願繼續服務者,得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延長之,至多五年

2F
今年必上 高三上 (2018/01/04)
第 4 條 n教職員任職五年以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即退休:n一、年滿六十五歲者。n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職務者。n教職員已達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服務學校仍需其任職,而自願繼續n服務者,得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延長之,至多五年。

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規定,教職員已達六十五歲,服務學校仍需其任職,而自願繼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