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條
蝦技法: 可以入黨,不能任事(認識)
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介入黨派紛爭。
公務人員不得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5 條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公務人員不得加入政黨或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