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4/1起,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 條第1 項規定,凡年滿幾歲以上、幾歲以下之勞工,均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A) 15 歲以上、55 歲以下
(B) 15 歲以上、60 歲以下
(C) 15 歲以上、65 歲以下
(D) 20 歲以上、65 歲以下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1F
Shi Jou 大三下 (2013/05/17)

名  稱   勞工保險條例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5 月 08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連結舊法規內容  
本條例 102.05.08 修正公布之第 54-1 條第 2 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
年八月十三日施行。

第 5 條              

中央主管機關統籌全國勞工保險業務,設勞工保險局為保險人,辦理勞工保險業務。為監督勞工保險業務及審議保險爭議事項,由有關政府代表、勞工代表、資方代表及專家各佔四分之一為原則,組織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行之。

勞工保險局之組織及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之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2F
SunnyLO 研一下 (2013/06/05)

民國 102 年 05 月 08 日 勞工保險條例       第 6 條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3F
iris.vbn 幼兒園下 (2018/08/12)
第 五 條中央主管機關統籌全國勞工保險業務,設勞工保險局為保險人,辦理勞工保險業務。為監督勞工保險業務及審議保險爭議事項,由有關政府代表、勞工代表、資方代表及專家各佔四分之一為原則,組織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行之。
勞工保險局之組織及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之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 條第1 項規定,凡年滿幾歲以上、幾歲以下之勞工,均應以其雇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