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未在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範圍?
(A)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
(B)授益行政處分之廢止
(C)行政法規之修改或廢止
(D)行政處分無效之確認


答案:D
難度: 簡單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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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 525 號

.....公權力行使涉及人民信賴利益而有保護之必要者,不限於授益行政處分撤銷廢止(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九條、第一百二十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參照),即行政法規廢止變更亦有其適用。行政法規公布施行後,制定或發布法規之機關依法定程序予以修改或廢止時,應兼顧規範對象信賴利益之保護。除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或因情事變遷而停止適用,不生信賴保護問題外,其因公益之必要廢止法規或修改內容致人民客觀上具體表現其因信賴而生之實體法上利益受損害,應採取合理之補救措施,或訂定過渡期間之條款,俾減輕損害,方符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至經廢止或變更之法規有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情形,或法規(如解釋性、裁量性之行政規則)係因主張權益受害者以不正當方法或提供不正確資料而發布者,其信賴即不值得保護;又純屬願望、期待而未有表現其已生信賴之事實者,則欠缺信賴要件,不在保護範圍。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未在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範圍?(A)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