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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五三○號解釋,司法院:
(A) 為最高司法審判機關與最高司法行政機關  
(B) 僅為最高司法審判機關  
(C) 僅為最高司法行政機關  
(D) 僅司法院大法官之設置為最高司法行政機關  


答案:A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國二下 (2012/01/03)
解釋字號 釋字第 530 號 (J.Y.Interpretation No. 530)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90年10月5日 解釋爭點 最高司法機關就審理事項有規則制訂權? 解釋文 憲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惟依現行司法院組織法規定,司法院設置大法官十七人,審理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令案件,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於司法院之下,設各級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是司法院除審理上開事項之大法官外,其本身僅具最高司法行政機關之地位,致使最高司法審判機關與最高司法行政機關分離。為期符合司法院為最高.....看完整詳解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五三○號解釋,司法院: (A) 為最高司法審判機關與最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