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4/1起,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585 號解釋,民國 93 年 9 月 24 日公布施行之「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第 8 條第 1 項前段「三一九槍擊事件所涉及之刑事責任案件,其偵查專屬本會管轄」、同條第2 項「本會於行使前項職權,有檢察官、軍事檢察官依據法律所得行使之權限」與第 13 條第 1 項「本會調查結果,如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由調用之檢察官或軍事檢察官逕行起訴」等規定,逾越立法院何種職權所得行使之範圍?
(A)否決權
(B)預算權
(C)同意權
(D)調查權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Amy Chien 高三下 (2012/10/23)
釋字第 585 號 (摘錄)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又如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特權。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如於具體案件,就所調查事項是否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行政特權之範疇,或就屬於行政特權之資訊應否接受調查或公開而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解決,或以法律明定相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看完整詳解
3F
David Y. Chen 高二上 (2014/06/12)
小弟自己看到真調會,即會聯想到九品芝麻官...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4F
夢想起飛 高一上 (2015/05/05)
其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不能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亦不得侵害其他憲法機關之權力核心範圍,或對其他憲法機關權力之行使造成實質妨礙。如就各項調查方法所規定之程序,有涉及限制人民權利者,必須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以上顯然是逾越調查權。
5F
Messi 高二上 (2016/05/03)
違反權力分立以及逾越調查權

依司法院釋字第 585 號解釋,民國 93 年 9 月 24 日公布施行之「三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