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司法院釋字第 392 號解釋,關於憲法第 8 條所稱之司法機關與法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規定之「司法機關」,僅指憲法第 77 條規定之司法機關,不包括檢察機關 (B)廣義之法院係指國家為裁判而設置之人及物之機關,此即組織法上意義之法院,不包括檢察機關 (C)由法院依法定程序審問,此處法院指有審判權之法官所構成之獨任或合議之法院 (D)賦予檢察官撤銷羈押或其他有關羈押被告各項處分之權,符合憲法第 8 條人身自由保障之意旨
想請問C 羈押不是屬於審問處罰但不屬於拘禁才對嗎??
這樣C還是錯誤的嗎?
依司法院釋字第392號解釋,憲法第8條第2項規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