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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461號解釋之見解,下列何者並無應邀於立法院委員會備詢之義務?
(A)參謀總長
(B)司法、考試、監察三院所屬非獨立行使職權而負行政職務之人員
(C)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
(D)行政院各部會首長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Kawabanga 國二下 (2016/05/05)
質詢跟備詢的主要差異: 質詢:立法院院會開的,質詢對象是行政院院長跟其各部長級人物,質詢內容是政策的監督。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 備詢:由立法院各專業委員會開的,備詢對象是政府機關人員或社會重要人士,備詢內容是技術上的監督。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的人員。 例如:大法官、法官、.....看完整詳解
9F
n小飛 小四下 (2018/12/03)

B選項

司法、考試、監察三院所屬非獨立行使職權而負行政職務之人員 

這邊我不太清楚,誰能幫我解答呢?

因為我一開始選B,非獨立行使職權的不是也不需 備詢嗎??

10F
Ya-lin Huang 研二上 (2021/05/22)

回9f,

考試、司法、監察三院所屬之「獨立行使職權之人」不受邀請備詢。

but,

考試、司法、監察三院所屬之「非獨立行使職權而負行政職務之人員」,在其所提出之法律案以及有關預算案所涉及的事項上,要接受備詢。


要看清楚「」的條件唷

11F
有朝,游成上榜的形狀(11 大三下 (2021/08/02)

直接研究釋字內容 >>

J 461 → 釋字第461號【參謀總長應受立委質詢?得拒絕至各委員會備詢?】(理由書內容節錄)


【理由書內容節錄】


憲法第六十七條又規定:「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憲法增修條文就此未加修改。是憲法雖迭經增修,其本於民意政治及責任政治之原理並無變更;而憲法所設計之權力分立、平等相維之原則復仍維持不變。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前述職權,其所設之各種委員會自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藉其答覆時所說明之事實,或發表之意見而明瞭相關議案涉及之事項。抑有進者,立法委員對於不明瞭之事項,尚得經院會或委員會之決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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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司法院釋字第461號解釋之見解,下列何者並無應邀於立法院委員會備詢之義務?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