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關於言論自由之解釋,下列各種性質之言論,何者應受法律較為嚴格之限制? ..-阿摩線上測驗
2F 葉怡婕 國一上 (2013/10/16)
解釋字號 釋字第 623 號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96年1月26日 解釋爭點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違憲?解釋文 憲法第十一條保障人民之言論自由,乃在保障意見之自由流通,使人民有取得充分資訊及自我實現之機會,包括政治、學術、宗教及商業言論等,並依其性質而有不同之保護範疇及限制之準則。商業言論所提供之訊息,內容為真實,無誤導性,以合法交易為目的而有助於消費大眾作出經濟上之合理抉擇者,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惟憲法之保障並非絕對,立法者於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意旨之範圍內,得以法律明確規定對之予以適當之限制,業經本院釋字第四一四號、第五七七號及第六一七號解釋在案。 促使人為性交易...查看完整內容 | ||||||||
3F 葉怡婕 國一上 (201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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