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舊法 第27 條庫藏股:指公司收回已發行股票,尚未再出售或註銷者;其股票應註明股,列為業主權益之減項,並應以成本入帳,及按加權平均法計算其帳面價值。
第31條 修正日期民國103年11月19日 庫藏股票,指公司收回已發行股票,尚未再出售或註銷者,應按成本法處理,列為權益之減項,並註明股數
已修法不適用106年考題,建議刪題。
【已刪除】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27 條之規定,計算庫藏股票帳面價值應採用: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