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民教育法規定,辦理國民教育所需經費應由下列何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A)教育..-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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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林文華 國三上 (2020/06/01)
補充 第 5-1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辦理學生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方式、期 程、給付標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學生申請理賠時,學校應主動協助辦理。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為所轄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 任保險。 前項之經費,由教育部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之。 第 16 條 政府辦理國民教育所需經費,由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編列預算支應,財 源如左︰ 一、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一般歲入。 二、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分配款。 三、為保障國民教育之健全發展,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得依財政收支 劃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優先籌...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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