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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強迫入學條例規定,國民小學應於每年五月底前,造具當年度畢業生名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分發,並於何時按學區通知入國民中學?
(A)七月一日前
(B)七月十五日前
(C)八月一日前
(D)八月三十日前


答案:B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呆呆 高三上 (2013/01/02)
《強迫入學條例》第 7 條六歲應入國民小學之國民,由當地戶政機關於每年五月底前調查造冊,送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於六月十五日前依學.....看完整詳解
2F
Pin Dai 小一下 (2013/03/21)
五月底前完成清冊
七月十五日前按學區通知入學
3F
joyce 大四下 (2019/03/28)

《強迫入學條例》

第 7 條 

六歲應入國民小學之國民,由當地戶政機關於每年五月底前調查造冊,

送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於六月十五日前依學區分發,

4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3/07/01)
強迫入學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4 月 17 日
第 7 條→入小學
六歲應入國民小學之國民,由當地戶政機關於每年五月底前調查造冊,送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於六月十五日前依學區分發,並由鄉(鎮、市、區)公所於七月十五日前按學區通知入學。
前項所定之調查造冊,必要時戶政機關得協調當地國民小學協助辦理。
第 8 條→入國中
國民小學應於每年五月底前,造具當年度畢業生名冊,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分發,並於七月十五日前按學區通知入國民中學。

依強迫入學條例規定,國民小學應於每年五月底前,造具當年度畢業生名冊,報請主管教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