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分屆次,...
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有關司法院大法官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大法官係最高法院法官之尊稱(B) 大法官負責審理一般法官之彈劾案(C) 在職大法官總數依規定必須為奇數,以利二分之一可決(D) 大法官不得連任(O)A所謂大法官,就是依憲法第78條等規定,負責解釋憲法,或統一解釋法令等任務的法官;其中,透過憲法意旨的解釋發揚,能令國家忠實依循憲法施政,故習稱「憲法的守護者」而其名稱之所以與普通法官不同,多一個「大」字,那是因當初制憲之際,我們制憲者曾考慮將司法制度,依循英美體系(相對歐陸體系)設計,所以也仿該體系傳統─依分工將法官分別命名為Justice及Judge,將職司憲法解釋的法官,冠上「大」字,以資與負責其他...
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有關司法院大法官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大法官係最高法院法官之尊稱(B) 大法官負責審理一般法官之彈劾案(C) 在職大法官總數依規定必須為奇數,以利二分之一可決(D) 大法官不得連任(O)A所謂大法官,就是依憲法第78條等規定,負責解釋憲法,或統一解釋法令等任務的法官;其中,透過憲法意旨的解釋發揚,能令國家忠實依循憲法施政,故習稱「憲法的守護者」而其名稱之所以與普通法官不同,多一個「大」字,那是因當初制憲之際,我們制憲者曾考慮將司法制度,依循英美體系(相對歐陸體系)設計,所以也仿該體系傳統─依分工將法官分別命名為Justice及Judge,將職司憲法解釋的法官,冠上「大」字,以資與負責其他審判權限的法官區分。參考網址B憲法增修第5條-4: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憲法第 78 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C憲法增修第5條-1: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條文未強調基數用意)D憲法增修第5條-2: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C)不一定1/2 有些條文是規定要2/3
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有關司法院大法官之敘述,何者正確? (A)大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