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規定,總統有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其中何者兼具消滅「罪」與「刑」之作..-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7F Shun 大一下 (2019/10/02)
總統依赦免法所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復權之權,概稱為赦免權。 |
8F 木木(已上榜) 大一下 (2020/11/26)
補充 大赦:需經行政院院會通過,立法院議決後,不追訴、也不執行刑罰。 特赦:由總統命令行政院,轉令法務部審議、實施。(口訣:立法院沒特色) 6 我國總統依法擁有「大赦」與「特赦」的權力,但大赦與特赦在程序、對象及效力上皆有所不同。下列有關大赦與特赦的敘述,何者正確? 答案:D |
9F 電力滿滿(111電僱已上岸 大四下 (2022/04/21)
大赦是指總統針對全國性的特定罪行行使赦免權,經行政院院會通過,立法院議決後,不追訴、也不執行刑罰。大赦較特別之處,不僅使罪行宣告無效,罪行在法律上完全消滅,如再犯也不構成累犯。 特赦是總統對特定已受確定判決的刑事罪犯,免除執行刑罰。特赦的方式,由總統命令行政院,轉令法務部審議、實施;特赦僅能免除特定罪犯刑之執行,也就是不用再接受處罰或坐牢,但罪行在法律上未消滅,如再犯,會成為累犯,這點與大赦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