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 32 條
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所稱非契約必要之點,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招標文件已標示得更改或補充之項目。
二、不列入標價評比之選購項目。
三、參考性質之事項。
四、其他於契約成立無影響之事項。
依採購法規定,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