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
第21條 大學應建立教師評鑑制度,對於教師之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成效進行評鑑,作為教師升等、續聘、長期聘任、停聘、不續聘及獎勵之重要參考。
依據「大學法」之規定,大學對於教師之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成效進行評鑑,這是屬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