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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據「教師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學校(含附設幼稚園)班級數少於幾班時,得跨校、跨區(鄉、鎮),由同級學校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組成學校教師會?
(A)十五
(B)二十
(C)二十五
(D)三十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ZZZ222LLL111 大二上 (2016/12/31)
教師法施行細則    第 26 條 學校教師會由同一學校(含附設幼兒園)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 法規定組成之,冠以學校名稱,執行本法第二十七條各款任務。 學校(含附設幼兒園)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校、跨區(鄉、鎮), 由同級學校專任.....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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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3/06/28)
教師法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6 月 28 日
第 23 條
學校教師會由同一學校(包括附設幼兒園)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法規定設立,並冠以學校名稱。
學校(包括附設幼兒園)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學校教師會得由同級學校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跨校、跨區(鄉、鎮),依人民團體法規定設立;其名稱由共同組成之學校教師協商訂定。
依第一項規定設立學校教師會之學校,其教師不得再跨校、跨區(鄉、鎮)參加學校教師會。

依據「教師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學校(含附設幼稚園)班級數少於幾班時,得跨校、跨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