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4/1起,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移民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 條規定,曾經逾期停留、居留或非法工作之外國人,入出國及移民署得禁止其入國,其禁止入國期間,自其出國之翌日起算至少為一年,並不得逾幾年?
(A) 2 年
(B) 3 年
(C) 4 年
(D) 5 年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1F
馬大寶 高二下 (2011/11/07)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 條

第一項第十二款之禁止入國期間,自其出國之翌日起算至少為一年,並不得逾三年。


2F
Bao 高二上 (2017/07/06)
詳細規定在移民署行政規則《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四、 外國人曾經逾期停留、居留或非法工作,其禁止入國期間如下:(一)逾期停留、居留未滿一年者,禁止入國一年;逾期一年以上者,以其逾期之期間為禁止入國期間,禁止入國期間最長為三年。 (二)非法工作者,禁止入國三年。 前項禁止入國期間,自外國人出國之翌日起算。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 條規定,曾經逾期停留、居留或非法工作之外國人,入出國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