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會計法 第 七 章第 58 條 商業在同一會計年度內所發生之全部收益,減除同期之全部成本、費用及損失後之差額為該期稅前純益或純損;再減除營利事業所得稅後為該期稅後純益或純損。
前項所稱全部收益及全部成本、費用及損失,包括結帳期間,按權責發生制應調整之各項損益及非常損益等在內。收入之抵銷額不得列為費用,費用之抵銷額不得列為收入。
(A)所謂稅前純益,係指全部收益減去全部費用之餘(差)額(B)稅前純益減去營利事業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後,為稅後純益(C)收入之抵銷額得與同期費用合計後,(不得)認列為費用(D)費用之抵銷額不得列為收入
【已刪除】依據商業會計法關於損益計算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所謂稅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