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 第 2 條
本法用詞之定義如下:
一、地方自治團體: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省政
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受行政院指揮監督,辦理監督縣市自治事項及執行省政府行政事務)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二條之規定,下列何者非為地方自治團體?(A)鄉 (B)縣轄市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