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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之規定及大法官解釋,有關省、縣之地位為何?
(A)省為地方自治團體
(B)縣為中央之派駐機關
(C)省為中央之委任機關
(D)縣為地方自治團體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1F
邪王炎殺黑龍波 國一上 (2015/02/05)
第 9 條 (省縣自治) 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第一百零八條 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十二條至第一百十五條及第一百二 十二條之限制: 一、省設省政府,置委員九人,其中一人為主席,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 統任命之。 二、省設省諮議會,置省諮議會議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之。 三、縣設縣議會,縣議會議員由縣民選舉之。 四、屬於縣之立法權,由縣議會行之。 五、縣設縣政府,置縣長一人,由縣民選舉之。 六、中央與省、縣之關係。 七、省承行政院之命,監督縣自治事項。 台灣省政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之調整,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之規定及大法官解釋,有關省、縣之地位為何? (A)省為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