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條
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六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為國民中學教育。
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一年為限。
國民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其辦法另
定之。
依據現行法令規定,在各級學校教育中,資優學生縮短修業年限為幾年? (A)一年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