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不能開始或 ... 第424條, 依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因重要證據漏未審酌而聲請再審者,應於送達判決後二十日內為之
抗告十天,上訴二十天,再審三十天(1抗2訴3再審)
依民事訴訟法,判決確定後,發現有再審法定原因時(新證物),知悉時起幾日內提起再審..-阿摩線上測驗